心向明月 发表于 2014-11-29 23:07:33
论坛没有法律顾问吗?心向明月 发表于 2014-11-29 23:07:45
律师都去哪儿啦?热血长汀 发表于 2014-12-10 19:04:38
应当承担保证责任,《担保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你朋友约定的一年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还款期限(2年),应担承担担保责任。songcankun 发表于 2014-12-10 19:13:28
应该不用金色港湾 发表于 2014-12-10 19:44:36
担保属共同借款。汀州三角蟾 发表于 2015-1-18 21:11:54
我来答一下,第一楼主万能,原因不说 ,其次要承担担保责任!要说依据,按长汀规矩,一只鸡公,一壶酒dragonstom 发表于 2015-1-20 09:18:36
依我看这个担保人太TM聪明了 貌似知道会出事似的天亮 发表于 2015-1-20 23:15:36
不清楚。阳春三月踏青去 发表于 2015-3-9 15:22:02
需承担保证责任。你的担保期限是一年,保证责任期间为6个月,即从保证到期之日起6个月内,债权人可向你你主张保证责任,即在2014年12月5日内,你需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