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发表于 2010-10-20 21:02:39

要业主大家去找开发商才有用,因为写报告的材料在开发商那边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0 23:47:49

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有一个申请流程的,有知道的请将申请流程发出来,为了大家好!物业终归是要有合格的专业人员来管理的,当然业主的利益是不能受损的,所以应该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应该让业主花钱雇佣的服务值得!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1 21:11:35

1:房地产利益链条太深了,牵扯的行业太广了!

2:地产有泡沫,这个大家都清楚,然而地方腐败和利益关系一直缠着地方官员,让中央的政策发挥不到实处。

3:在这个靠关系的社会了,很多住别墅的人也拥有了经济适用房、廉租房。然而那些真正需要帮助的人是没有什么关系的。

4:“刚性需求”不可能使房价大跌,中央的强硬政策不可能使房价大涨!!

5:“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和“打压房地产泡沫”是2个不同的概念!看政府取舍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1 22:11:03

要申请流程去房管局看一下就知道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2 12:33:02

自从去年七月1日物业进来到现在整个金碧花园被物业搞的一踏糊涂,还交什么物业费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2 17:18:08

11楼小彬好像是王··的儿子,吃干娘的奶长大。不会说话,不懂事理。
长汀法院有“好”法官,认富不认贫,认钱不认民。认银不认法。
这不仅是金碧花园一事,关系到长汀规范物业管理,应充分认识对长汀物业的重要性。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2 21:28:11

金碧花园的物业根本就没有资质的,营业执照也没有.以前是挂靠龙岩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可现在被龙岩长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注销了。什么都不是还交什么物业费.大家不要交让他滚蛋。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2 22:00:32

回 42楼(游客) 的帖子

他服务本来就不到位,你怎么叫人家喜欢这样一个不尊重业主态度恶劣的物业,怎么能是个人的不喜欢呢!其实他什么都不是就是个土匪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2 22:06:21

听说昨天上诉状交上去了

游客 发表于 2010-10-22 22:28:09

他就是一个小市民还物什么业,什么都不是.神经病的人才交物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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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长汀物业第一案,业主权益被忽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