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客 发表于 2010-10-17 21:31:02

回26楼你以为你自己是什么东西,老老实实交钱吧。法院的判了呀。你骂法院也是麻兰岭背骂知县,没有用的。如果你交不起钱可以去办残疾证或申请低保。我们帮你出,我们当做给叫花子一点钱,呵呵呵。

贪官吃屎 发表于 2010-10-18 09:48:47

还没判啊,什么时候判决的?有一个网名为小彬的是物业的托,无耻之极,难道是他造谣的???

游客 发表于 2010-10-18 12:33:35

回 30楼(游客) 的帖子

金碧花园的物业就是叫花子,天天在金碧花园乞讨。

游客 发表于 2010-10-18 13:57:40

回 30楼(游客) 的帖子

莫非你就是判官.没素质

游客 发表于 2010-10-18 21:56:07

奇怪,怎么乱七八糟说话者都是游客?哈哈,还是我们注册网民有素质。

倒影2000 发表于 2010-10-18 22:02:37

怎么说话乱七八糟的都是不敢露面的游客?

倒影2000 发表于 2010-10-18 22:04:44

有不同的观点正常,可一普通案件发展到人身攻击了就另外一回事了

毅然仁 发表于 2010-10-19 01:22:16

说明现在长汀还是讲法的地方,我认为按合同法是对的,物管都没有哪小区算什么小区呀

毅然仁 发表于 2010-10-19 01:24:06

请做一个守法的公民

小彬 发表于 2010-10-19 09:11:19

引用第31楼贪官吃屎于2010-10-18 09:48发表的 :
还没判啊,什么时候判决的?有一个网名为小彬的是物业的托,无耻之极,难道是他造谣的??? http://bbs.ctw.cn/images/back.gif

没有判决讲什么“被忽悠”,是发贴的人在忽悠人。
公道自有法院的公断,如认为不公,也还有其它政府部门处理,没有因为会败诉就讲法院不公正,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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