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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8 05:1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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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编辑:小编glasses
来源:大同镇人民政府
*封面为网络配图,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及时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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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群众通过e龙岩、闽政通等平台多次投诉反映祥和社区某超市占用门口公共位置摆摊,影响镇容镇貌。因该超市门口划有停车位,周边居民抱怨,“他那些东西摆在门口,停车都不好停了”。大同镇执法队、祥和社区干部在收到群众反映后,均第一时间前往现场查看,督导该超市当场整改。但工作人员离去后,该超市故态复萌,“店外店”行为屡禁不止。
1月2日,大同镇执法队前往该片区开展常态化巡查,再次发现该超市出现占道经营的情形。经核查,该超市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第九条第一款规定,已构成擅自占道摆摊设点、堆放物料的行为。鉴于该超市屡犯不改,执法队员对其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其处以警告、200元罚款等行政处罚,并责令店主立即改正占用公共道路的违法行为。
接下来,大同镇综合执法队将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常态化路面巡查整治工作,注重执法现场教育引导,安排专人专区定时定岗巡查,保持店门前的秩序和环境卫生状况,共同打造良好的城镇容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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