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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8 21:2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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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福建省关心关爱基层干部二十条措施》和福建省委组织部等9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抓好关心关爱基层干部有关政策落实的通知》精神,2023年6月28日,长汀县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长汀县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方案》,采取“县财政配套一点、乡镇自筹一点”的方式,全力推进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改善基层干部住宿条件,让乡镇干部安心扎根基层。
建设要求
各乡(镇)结合实际,采取新建(购置)、修缮方式,采用乡镇做业主、乡镇自建模式建设。
补助标准
1
新建或购置产权住房
按实际造价(不含内部装修和设备采购)或购置合同约定价的60%补助。
2
原宿舍楼进行修缮
按实际造价(不含设备采购)的60%补助。
3
其余部分
新建(购置)和修缮资金不足部分,由各乡(镇)自筹解决。
有关事项
●各乡(镇)需严格按照规范新建和修缮周转房项目,建设前将本乡(镇)制定的方案向县委组织部报备,预算需报县财审中心审核后方可实施。●建成后不得作为办公用房、接待中心等用途。●县委组织部牵头建立乡镇干部周转房建设联席会议,统筹协调解决周转房建设相关事宜。●对2023年内已新建的周转房,纳入补助范围,进行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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