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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25 18: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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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上午,龙岩市政府新闻办召开龙岩法院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状况新闻发布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丽丹就相关情况做了详细介绍,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丁斌参加会议并回答记者提问。
多年来,全市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积极服务龙岩“生态立市”,扎实履职生态环境审判,强化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职责,创新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与修复举措,持续推动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湿地、汀江、九龙江流域等重点区域、流域保护,推进实现生态系统司法保护一体化,为维护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安全、促进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现代化贡献司法力量。
2018年7月,龙岩法院生态司法工作经验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作交流发言;2020年11月,全市法院11项生态司法及生物多样性保护机制获评福建生态环境司法“十佳百优”;2021年3月,市中级法院联动闽西南四地法院及河长办召开护航九龙江流域治理保护联席会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8月,市中级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获评龙岩市水土流失治理先进集体。
一、突出审判职能,维护生物多样性安全
联动检察、林业、森林公安开展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查处专项行动,2017年以来,全市法院审结非法狩猎、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破坏生物物种多样性刑事案件101件,判处罪犯142人。
切实强化涉林司法保护,全市法院依法审结失火、非法占用林地等危害森林林木林地资源刑事案件259件,判处罪犯301人;严厉打击盗、滥伐及非法收购运输林木等违法犯罪案件428件625人。
充分发挥生态审判职能作用,全市法院审结各类涉流域治理与保护的生态环境案件107件,全力护航汀江、九龙江流域水生态系统综合治理,维护水生物资源多样性。
二、推进绿色护航,助力生物栖息地保护
围绕龙岩生物资源禀赋,全市法院持续推进国家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自然湿地、繁育栖息地、候鸟迁徙地等重点区域保护,不断提升司法护航生态系统、生物物种及遗传资源高度,守护生物多样性繁衍栖息地。
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持续联动林业、生态环境部门摸排黄腹角雉、蓝喉蜂虎等国家保护鸟类的繁衍栖息地及候鸟越冬地,推进对珍贵、濒危野生物种繁育栖息地的司法守护。
蓝喉蜂虎成群结队在树枝上四处张望。李国潮摄
切实加强对王寿山国家森林公园、龙岩国家森林公园以及全市古树名木、古树群落等重点保护,维护良好自然条件。
三、创新司法机制,构建多维度保护格局
完善生物多样性司法修复机制,融合生物多样性“司法+”机制,健全生物多样性执法协作机制,生态行政执法与司法有效联动,探索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机制;全市法院切实落实新时代绿色司法原则,始终注重生物多样性资源及生态功能区的保护与修复,积极创新生物多样性司法机制,多维度延伸拓展司法职能,搭建执法司法多部门多举措共促共护生物多样性格局。
四、注重法治宣教,扩大生态司法宣传影响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宣传,打造生物多样性司法示范基地,切实贯彻“谁执法,谁普法”要求,组建7支生态普法志愿宣传队,深入林地、湿地、自然保护地村居,开展巡回审判及生物多样性普法宣传139场次,发放宣传材料3万余份,营造共护生物多样性良好氛围。市中级法院连续三年联动职能部门深入梅花山、汀江源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共建和谐自然保护区”主题宣传活动。
五、强化专业建设,锻造高质素审判队伍
加强生态审判队伍建设,完善专家陪审咨询机制;全市现有生态审判团队8个,员额法官27名,审判辅助人员32名,建立起“员额法官+法官助理+书记员”的专业化审判团队格局;同时从环保、林业、自然资源、水利等部门选任85名专家参与案件陪审或咨询,专家参与咨询化解案件240件,初步形成“专业审判+专家辅助”审判模式,有效提升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进一步推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工作,持续开创生物多样性司法保护的龙岩模式,坚决守护好龙岩绿水青山,为建设山清水秀、绿色低碳的美丽龙岩提供更加有力司法服务保障。
龙岩市融媒体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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