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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家长朋友 长汀县家庭困难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来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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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兵

发表于 2021-8-9 18: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Reserved来自: Reserved
尊敬的长汀县学生、家长朋友:

你们好!新的一学年即将开始,为了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党和政府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为无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追梦之旅插上了隐形的翅膀。无论在新的一学年您处在哪个教育阶段,国家资助将始终伴你同行,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

请您花一点时间阅读《长汀县家庭困难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家长向就读学校咨询并申请学生资助。

长汀县家庭困难学生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

国家在学前教育阶段设立“政府助学金”,分两档实施。

1.资助范围:公办幼儿园(含小学附设园、班和特殊教育学校学前班)及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民办幼儿园(不含早教、亲子园)。

2.资助对象:一档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幼儿、低保家庭(含特困救助供养)幼儿、孤儿、残疾幼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在园幼儿。二档为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在园幼儿。

3.资助标准: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1000元。

4.补助方式:助学金直接由县教育局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

二、义务教育阶段(小学或初中)

(一)“四免”资助政策

各小学、初中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及一年级新生正版《新华字典》、免费提供作业本、公办寄宿制学校免住宿费。

(二)营养改善政策

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寄宿生、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中低保(含特困人员)和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午餐学生,按每生每年1000元标准进行营养餐补助。学校不发现金给学生,以食堂供餐形式进行营养改善。

(三)生活补助政策

1.补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

2.补助标准: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标准补助生活费;非寄宿生按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按每生每年625元的标准补助生活费。

3.补助方式:生活补助直接由县教育局委托商业银行发放到学生个人银行卡上。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在农村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宿生及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寄宿制学校就读的寄午生可以同时享受“营养改善”及“生活补助”政策。

三、高中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政策

具有我县全日制普通高中学籍的在校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免除学杂费。对公办校按实际收费标准免学杂费,具体标准为:长汀一中每生每年1700元,长汀二中、龙宇中学每生每年1600元,河田中学、新桥中学每生每年1400元,濯田中学每生每年800元。龙宇中学学杂费高出免学杂费标准部分可以按规定继续向学生收取。

2.国家助学金政策

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在籍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分两档进行。

一档: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孤儿或残疾学生、烈土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按每生每年3000元标准予以资助。  

二档: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每生每年1700元标准予以资助。

家庭困难学生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申核通过后,助学金将由教育局委托银行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

四、中职教育阶段

长汀职专全日制在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并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含特困人员)学生、残疾学生按每生每年2000元国家助学金标准予以资助。本县家庭困难学生可通过“福建助学APP”申请助学金。申核通过后,助学金将由教育局委托银行发放到学生资助卡中。

五、高校教育阶段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

高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福建助学APP”在户籍所在地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用于解决学费与住宿费,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在校期间贷款利息由国家承担,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

贷款学生毕业后,如因特殊情况导致国家助学贷款无法偿还,可申请还款救助,由国家代为偿还全部或部分贷款本息。

2.高校学费奖励

家庭户籍在长汀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2021年春季就读全日制大学本(专)科,并获得大学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给予每人每年2000元学费奖励。

学生或家长于2021年10月30日前向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申请时须提供以下材料:(1)学生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高校录取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县、市教育局及县扶贫办审核通过后由县教育局委托银行将奖励学费打入学生银行卡中。

3.国家助学金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第一年可以向就读学校申请国家助学金,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的生活费。一档助学金每生每年4500元,二档助学金每生每年2800元。

4.国家奖学金

特别优秀的学生,从二年级起可向就读高校申请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8000元。教育部颁发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并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

5.国家励志奖学金

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从二年级起可向就读高校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奖学生奖励5000元。高校将获奖情况记入学生的学籍档案。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同一年不能同时获得。

注:以上政策如有新政策按新政策执行。

长汀县教育局

2021年8月7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微长汀”
编辑:陈欣怡

审核:马华汀

监制:邹丹

总监制:胡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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