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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卧龙胜事堪图画,迥压闽南七八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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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
发表于 2015-4-21 10:3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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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龙岩来自: 福建龙岩
双方已经签订了的《合同》被修改当场发现后再改回去就可以可以不用“定罪量刑”吗?
[s:214]因本人于2014年1月5日在长汀县中XX·龙X3号楼,预购了一套商品房,由于中XX·龙X试图侵吞我已交首付款127989元,公然违约私自修改已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本人多次与中XX·龙X方面协商仍无结果。就中XX·龙X的答复“情况说明”看看你们是如何向自然人解说清楚?“---《合同》就是修改一份---”,我们已经签订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是谁授权给你们修改了?你们有什么理由来修改?你们告知当事人了吗?为什么那么多已经签订了的《合同》你们非要拿被你们已经修改了的《合同》给我不可,为什么?意图是什么?双方已经签订了的《合同》是单方面想怎样修改就能怎样修改的吗?还有,当我发现属于自己的已经签订了的《合同》被你们私自修改了你们还若无其事的样子,不是当面赔礼道歉、直接追究修改者的责任这是为什么?这完全是一个有组织有预谋的、惨无人道的、没有一点良知既缺德又违法的极恶行为。
“.....改成与另外的5份《合同》相一致的内容”,难道一个抢劫或盗窃犯来抢或偷你的东西被你当场抓到后,把全部被偷或抢的东西全部还给了你甚至加倍赔偿给你,就可以不用定罪量刑了吗?如果不严惩肇事者,世界将何时安宁?
《合同》的存在形式有多种---《口头合同》、《书面合同》、《电子合同》等,人的一生谁不要接触到《合同》,无论是哪种《合同》未经对方同意私自修改都是一种没有诚信、没有良知、没有人性的既缺德又违法的极恶行为,必须受到法律与道德的制裁与谴责,并不是说修改回来了当事人没有遭受损失就可以不要追究责任了。假如一个盗窃犯、抢劫犯或者强奸犯把人的东西给偷去、抢人的东西或者强奸当事人的老婆或女儿被当事人当场发现了还没有成功,他们把被偷或抢的东西还给了甚至加倍赔偿给当事人,就可以不要定罪量刑了吗?你们修改的不是我一个人的《合同》,是中华民族几千年的历史文书、中国的法律与道德、全世界人民的命运,中XX·龙X的人们,你们知道吗?假如你们自己个人的《合同》在不知不觉中被对方给私自修改了你们会是什么感觉?《合同》被修改的内容可以无效,但是肇事者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效(法律与道德),你们知道吗?这就是你们必须付出的代价;这就是《合同》的严肃性。“得道者多助,失道者寡助”这就是人类的真理。中XX·龙X你们应该要认真学习德国而不是盲目效仿日本,要敢于面对历史的现实而不是否定现实的历史;这样才能真正立于不败之地!请广大的热心朋友不要被中XX·龙X的“房屋降价”这话给迷惑诱骗了。这是中XX·龙X他们绞尽脑汁、唯一转移人民思维的最有力的狡辩用词,请朋友们一定要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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