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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0 19:2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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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0-2011学年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来源.长汀教育信息网
各中学、中心学校,县直各学校,羊牯学校、铁长学校、凌志学校:为贯彻国家教育规划纲要,落实省、市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弘扬人民教师高尚的师德师风,鼓励广大教师投身到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实践上来,促进我县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经县政府研究,决定于2011年教师节期间,表彰一批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和条件2008年以来在我县各级各类学校中从事教育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并取得显著成绩的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及2010年参加支教(轮岗)工作表现突出的教师、校长。2005年以来获国家、省、市表彰,2009年、2010年获县表彰的人员一般不再参加同一称号的评选,如确有新的突出贡献,可准予参评,但要从严掌握。评选表彰对象的基本条件是,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忠诚人民教育事业,积极推进教育改革和实施素质教育,模范履行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 全面推动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积极实施素质教育,热爱学生,关心学生的全面成长,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在培养人才方面成绩显著;(二) 认真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在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实验室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三) 在教育教学研究、科学研究、技术推广等方面有创造性的成果,具有较大的科学价值或者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四) 在学校管理、服务和学校建设、工会工作、成人教育等方面有突出成绩。(五)在支教(轮岗)工作期间,认真完成“三个一”(即教好一批学生、带出一个徒弟、搞活一个学科)的任务,工作表现好,成绩突出。二、评选工作的组织领导推荐评选“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各校一定要予以高度重视,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组成由党政工主要领导参加的评选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县教育局、教育工会组成2011年长汀县教育系统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表彰人选的审核和推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人事股,负责日常工作。联系人:王钊荣,联系电话:6808382。三、评选工作要求1、评选工作要坚持实事求是、宁缺勿滥、好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审,认真把关。学校在评选推荐人选时,要向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广泛宣传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充分依靠广大教职工,注意发现和推荐近三年来在实际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做到民主评选、公正推荐,评选结果应在校务公开栏公示五个工作日,保证评选推荐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2、推荐人选要重点考虑在教学第一线的专任教师和中青年教师,学校行政人员及其他职工的推荐人数应严格控制在推荐总人数的20%以内。3、推荐人选的评选要特别强调教师和教育工作者在实施素质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教育质量方面做出的突出贡献,防止单纯用升学率或高分率为标准去评价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的倾向。要保证女教职工占表彰总人数的25%左右。在支教(轮岗)工作期间表现好、教学成绩突出的教师(校长、副校长)应优先推荐。四、申报材料和时限为保证评审工作的顺利进行,请各校在8月5日前,报送本校2011年开展县级表彰推荐、评选工作书面报告(包括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成情况、评选工作程序、推荐结果、公示情况等)、《推荐对象监察、计生、综治等部门的意见表》、《长汀县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长汀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表样见附件2、3),逾期不报,视为弃权。上述材料均要求纸质文档(A4纸)一式二份,在规定时间内报人事股1份,学校存档1份。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电子文档。电子邮箱:ctjyjrsg@126.com。附件:1、长汀县2010/2011学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2、长汀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人选一览表。3、长汀县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申报表 4、纪检、计生、综治证明 长汀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附件一:长汀县2010-2011年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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