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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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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9-6 12:4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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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福建福州来自: 福建福州
拜读了你的大作《违反了计划生育,请不要再来论坛上发了》,本人百感交集,论坛太需要你这样的人才来为大家指明议论话题的方向了,你就是论坛的一盏明灯,懂法,懂政策,还能站在坚定的维护政府形象,象你这样的人,我想不是书记就是政委,最低也是计生主任,我说的对吧!
我不懂法,难得遇见你这懂法的人,想请你指点一下迷津。
按你的意思,违法的人就没有上论坛发言的权力了,这权力被谁剥夺了,是版主还是你马甲先生?这样说来,违法被抓了被“躲猫猫”了那是罪有应得,上论坛搞到全国沸沸扬扬更应该罪加一等了吧。
再一个,说到计生,请你也给解释一下。中国政府网刊登有一份题为《我国公民的生育权都包含哪些内容?》的文件说:“我国法律规定的生育权是指公民享有生育子女及获得与此相关的信息和服务的权利。包括以下几部分内容:1.自由而负责地决定生育子女的时间、数量和间隔的权利……”既然如此,无论人们生多少个孩子,都不应受到处罚。
其二,上环与结扎是强制的还是自愿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9条规定:“国家创造条件,保障公民知情选择安全、有效、适宜的避孕节育措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修订)》第三条规定:“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实行国家指导和个人自愿相结合的原则。公民享有避孕方法的知情选择权。”
以上为政府权威网站发表的,我就想请教马甲先生,有关部门是这样做的吗?我们不懂法的人到底应该参照那些条款来做一个守法公民呢,使用违法手段对付违法的人,还是用违法的政策对付守法的公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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