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科技 发表于 2017-5-28 20:17:57

大马路上遛狗,够牛逼,找到有什么用?

沉默的强子 发表于 2017-5-28 20:24:15

这个宠物上街真的有关部门给个说法或规定!

大薯饼 发表于 2017-5-28 20:36:52

放心,你的宠物乱在马路上背车撞而咬人到底还是你这主人的错,而且法律也规定了 没有责任。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只是与非机动车、机动车、行人相关,并没有规定与动物有关。 宠物应该圈养或拴养,如果在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死或撞伤,机动车不承担责任,所有责任由宠物主人承担,因为没有尽到管理义务!法律上就是这么写的!

大薯饼 发表于 2017-5-28 20:39:38

沉默的强子:这个宠物上街真的有关部门给个说法或规定!
(2017-05-28 20:24) images/back.gif

早就有规定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只是与非机动车、机动车、行人相关,并没有规定与动物有关。 宠物应该圈养或拴养,如果在机动车道被机动车撞死或撞伤,机动车不承担责任。

鸿运当头 发表于 2017-5-28 20:40:04

看一看,路过

错的觉悟 发表于 2017-5-28 20:41:56

非洲阿五:感谢楼主提醒,刚好最近家里的鸡鸭不好销售,可以挑来去大马路上让车碾压致死,然后叫司机赔偿。 (2017-05-28 20:15) images/back.gif

果然是老司机,,

醉美大汀州 发表于 2017-5-28 20:44:20

这个责任不知道怎么判

根号三的唯一 发表于 2017-5-28 20:46:27

支持楼主

康辉 发表于 2017-5-28 20:51:35

有养狗证吗?如果是骑摩托车的摔倒了,你会出来认吗?

骸枯尸烂 发表于 2017-5-28 20:54:20

交通肇事逃逸是不会为一只宠物立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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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寻2017年5月28日12.30分太平桥头肇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