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廉语丨圆不失规,方不失矩
释义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正本清源树立根本,其他末节自可顺利发展。为政不能偏离理法道统,这样方可成事,已取得的成效也才能得以巩固。
解悟
“圆不失规,方不失矩”一语出自三国·诸葛亮《便宜十六策》,阐述诸葛亮主张用律法、纲纪规范民众行为,维持社会秩序的法家理念。这是古人早期的法治观念,依循于这种理念,在漫长的历史长河演变中,逐渐形成了今天富有中国特色的法治体系。治国理政,党纪法规是重要依据,也是根本准绳,需充分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无以规矩,不成方圆。于个人而言,纪法意识亦不可偏废,要常怀敬畏之心、律己之德,以“千里之堤、溃于蚁穴”的谨慎审视自己的一思一念;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态度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以枝叶关情、念兹在兹的态度恪守自己的一职一责,于进退之间取舍有道,明规守矩、不逾底线,走好新时代的赶考之路。
供稿丨驻省法院纪检监察组文字丨林郑娟摄影丨赖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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