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向社会征集 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的函
各有关单位、社会各界人士:为做好行政复议实施20周年系列宣传活动,树立行政复议形象,方便人民群众申请行政复议,司法部决定开展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活动,要突出“复议为民”宗旨。
相关作品请发邮箱:ctpufa124@126.com
作品纸质版及本人承诺书邮寄地址:长汀县司法局三楼宣教股。
截止时间:2019年6月21日
联系电话:6802802
附件: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要求
长汀县司法局2019年6月12日
附件: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要求
一、征集背景
行政复议形象标志是行政复议重要视觉形象元素,为更好地对外宣传和展示行政复议制度,对内凝聚人心、鼓舞士气,特进行此次形象标志征集活动。荣获“采用奖”作品,将作为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公开使用。
二、具体要求
应征方案应能够:
(一)构思精巧、端庄大气、沉着稳重、寓意深刻、易于识别、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二)具有广泛适用性,为行政复议场所(包括室内、室外)的各种延展应用提供基础。
1.适合广播电视及新媒体转播、推广的需求,在实际应用中有良好的视觉效果。
2.在任何颜色、材质、大小、平面或立体、静态或动态的载体中体现时,均不影响标志的整体视觉美感和表现力,并应考虑在新技术领域的延展应用。
(三)可以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行政复议”
“AdministrativeReconsiderationofthePRC”
“AdministrativeReconsideration”字样。
三、应征方案组成
应征人提交作品格式采用jpg或者jpeg,分辨率不低于72dpi,大小不低于1MB,并保留好创作原作品psd或者ai格式;应征作品需附设计说明,主要阐述标志设计的基本元素、设计理思路、形式与含义。
四、奖项设置
获得“采用奖”作品将作为行政复议形象标志对外公开使用,由司法部给予适当奖励。
五、特别声明
报送作品的应征人应当通过签署事前承诺书等方式,确保报送作品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保证作品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或权利负担,承诺按照司法部要求修改和进一步深化设计,获得“采用奖”作品的应征人应当与司法部签订正式的著作权转让协议,司法部获得作品完整著作权。 1111111111111111 好想参与一下 我没那个脑子 顶一个 顶一个 顶一个 强烈支持楼主ing……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