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埔的帅哥 发表于 2017-11-16 12:33:20
跟经济特区接轨了,恭喜恭喜舍不得老 发表于 2017-11-16 13:50:12
我们地下车位都租不到这个价aspirant 发表于 2017-11-16 14:39:26
我们大汀州的物业就只会欺负本地人,就没业主去抵制,抗议?还是倡议小区业主尽早成立业主委员会,自己雇请真正服务于小区业主的物业公司,而不是像如此为开房商作伥的物业。赖惠荣 发表于 2017-11-16 21:29:56
抢钱啊破茧重生 发表于 2017-11-17 12:56:04
黑黑黑。晴天燕 发表于 2017-11-17 17:37:39
物业法盲吗?地面归属全体业主,物业能拿去出租?地下室人防车位是可以出租的,也只能短期占豪 发表于 2017-11-17 18:09:41
这是要抢钱的节奏大家庭 发表于 2017-11-17 22:06:50
还好我不喜欢这种不伦不类的所谓“小区”!雨悠 发表于 2017-11-18 10:19:05
地下车库卖不出,又打地面车库的注意,一个子都不交,太无耻了晴天燕 发表于 2017-11-23 00:14:35
恭喜某些部门顺利和开发商接轨,进入小区贴条,开罚单http://bbs.ctw.cn/mobcent/app/data/smilies/04.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