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解案例分析《大家都是亲戚是朋友》
http://www.lytv.net.cn/av/201612/49_59580.html2015年12月,因为一起交通事故,长汀县河田镇蔡坊村的刘某某左眼受伤,事故的另一方是刘某林同村的王某某。如今,这起事故已经发生了近一年时间,刘某某也做完了眼部手术,但双方在医药费和赔偿金等问题上却一直没能达成协议。这,也成了刘某某的一块“心病”。2015年12月15日,刘某某一人骑摩托车从家里出门,在行驶至蔡坊村“电影大坪”附近的岔路时,发现一辆摩托车从另一个方向正疾驰而来。T1:骑车出事故右眼受伤骑摩托车的正是同村的村民王某某。为了避免相撞,两人都本能地想转方向,然而此时已经来不及。随后刘某某被送到了长汀河田卫生院,卫生院认为伤情严重,刘某某又先后被送到了汀州医院和厦门医院做进一步治疗。刘某某在厦门整整治疗了半个月,花费了不少费用。T2:刘某某:对方应负全责并支付全部医药费虽然经过几次手术的治疗,但刘某某的眼睛目前仍无法恢复到接近从前的视力,不仅无法看清东西,还不时会流眼泪。可是,让刘某某流泪的还有医药费方面的事情,他说,在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他和家人曾多次找过王某某,但对方一直拒绝再支付后续的费用,而且在治疗期间,王某某也没再到医院看望过他。王某某的态度,让刘某某无法接受,他认为,自己受伤完全是因为王某某未遵守交通规则,骑摩托车超载铝合金材料并超速行驶所造成,应该负事故的完全责任,并支付全部医药费。那么王某某为什么不愿意支付剩余的医疗费呢?T3:王某某:双方都有责任不应再支付医药费虽然没报警,无法明确划分双方责任,但是王某某认为当时是刘某某未遵守交通规则,没有在岔道口礼让直行的车辆,超速行驶急转方向才造成事故后果,刘某某应负主要责任。王某某认为,自己在第一时间将刘某某送到医院救治,并支付了一万多元医药费,已经尽到应有的责任,不应该再支付剩余的医药费。T4:亲情打破僵局双方让步握手言和:刘某某认为这剩余的医药费应该由王某某支付,而王某某则认为责任应该双方来负,而不是他一人来承担医药费,双方为此争执不下,关系也日趋紧张。为了解决纠纷,两人找到长汀县河田镇蔡坊村调委会要求帮忙调解,长汀县司法局干部陈新生和河田镇司法所专职调解员刘奎生接手了这项任务。陈新生和刘奎生都在基层调解工作了多年,调解经验丰富。考虑到在这起事故发生后近一年的时间里,双方已经产生了较深的矛盾,也发生过争执,所以两位调解员一开始没有让两人坐在一起当面协商,而是分别摸底了解情况。调解一开始,双方的分歧依旧比较大,刘某某提出因为两人是亲戚,因此对方只要支付掉剩余的两万多元医药费就可以了,而王某某则认为这个数目他依然无法接受,但他也提到了两人是亲戚关系。正是“亲戚”这两个字,为一度陷入僵局的调解打开了缺口!为此,调解员陈新生和刘奎生再次与刘某某进行了沟通。最终,在两位调解员的耐心沟通下,刘某某同意做出相应的让步,表示医药费可以商量。随后,陈新生和刘奎生也赶紧抓住时机再次做王某某的工作。这时,之前已经同意让步的刘某某在听到王某某表态“可以商量”之后也不禁动容,他说自己小时候曾得到过王某某祖母的照顾,大家都是亲戚,因为这份亲情,自己可以做出更大的让步。最终,刘某某同意按照调解员提出的金额达成调解,由王某某再一次性支付刘各林三千元费用,刘某某后续的医疗费等费用,王某某不再承担。调解现场,王某某当场把三千元钱交到了刘某某手上,两人握手言和。因为一场交通事故,原本是同村更是亲戚的两家人闹起了纠纷。而在调解员的努力下,双方最终解开了心里的疙瘩,一笑泯恩仇。常言道“退一步海阔天空,让三分心平气和”,看来呀,作为邻里乡亲,在遇到矛盾纠纷时,还是应该坐下来好好地沟通、协商,这样,才能真正的解决问题,化干戈为玉帛。 好方法 冤家宜解不宜结! 化干戈为玉帛 一笑泯恩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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