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地税 发表于 2014-5-6 16:37:32

【公告栏】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体工商户税费征管范围调整的公告

尊敬的纳税人:
  为进一步规范城区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税费管理,全面落实公平、公正、公开的治税原则,为纳税人提供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涉税服务。经研究,决定对城区范围内个体工商户税费征管范围进行适当调整。为确保征管范围调整后个体工商户税费管征工作的顺利衔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2014年5月1日起,将大同镇和腾飞工业园区范围内的所有个体工商户,由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大同分局管辖划转为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管辖,全面实现城区范围内(包括汀州镇、大同镇以及腾飞工业园区)个体工商户税费的集中统一管理。
  二、自2014年5月1日起,原属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大同分局管辖的大同镇、腾飞工业区范围内的个体工商户,其税费申报缴纳及发票相关事项,仍可在全县范围内的任何地税办税服务窗口办理;除此之外,其它涉税事项均应在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办理。
  三.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办公地点:长汀县汀州镇兆征路城中园地税大楼(县建设银行对面),电话:0597-3266916。
  特此公告。

福建省长汀县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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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瑾 发表于 2014-5-7 10:44:29

长汀县地方税务局城区分局任务重了。

刘瑾 发表于 2014-5-7 10:44:50

CTW有你更精彩 ^_^

长汀地税 发表于 2014-5-7 15:11:00

回 刘瑾 的帖子

刘瑾:CTW有你更精彩 ^_^ (2014-05-07 10:44) images/back.gif

感谢您的关注!

刘瑾 发表于 2014-5-7 15:14:19

氛围不够。
人民群众对地税政策、法规的关注度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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