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新闻】周末财税新闻盘点
11-2200:49每日经济新闻财政部清理“税收洼地” 不再出区域优惠政策
11月21日,财政部网站刊发一篇题为《消除机制体制弊端 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文章,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在详解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思路时表示,一些地方政府和财税部门执法不严,通过税收返还等方式变相减免税,制造“税收洼地”,严重影响了国家税制规范和市场公平竞争,必须下大力气清理整顿,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要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据了解,这些税收优惠政策形成原因较多,其中地方为招商引资作出政策倾斜是原因之一。从政策实施效果看,这些区域性税收政策在协调区域经济发展,缩小区域经济差距方面起到了一定作用。
楼继伟表示,下一步,要清理已经出台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执行到期的应彻底终止不再延续,对未到期限的要明确政策终止的过渡期,对带有试点性质且具有推广价值的,应尽快转化为普惠制,在全国范围内实施。“区域发展规划应与税收优惠政策脱钩,今后原则上不再出台新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统一由专门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严格禁止各种越权税收减免。”
11-2200:04上海商报
前10个月营改增试点减税超939亿元
国家税务总局消息,今年前10个月,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共减税939.65亿元,预计全年减税超1200亿元。
税务总局介绍,今年8月1日营改增试点扩大到全国后,各项工作运行平稳。据统计,10月份,全国纳入营改增试点的纳税人共计246.83万户,其中一般纳税人44.69万户,小规模纳税人202.14万户,总计比全面扩大试点的第一个月增加24.53万户。
税务总局预计,从今年全年看,营改增试点减税数额将超过1200亿元,总的看,营改增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实现二三产业融合,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政策效应正在不断显现。
11-23 01:0621世纪经济报道
学者称遗产税开征压力增大 对财政增收影响有限
十八届三中全会前夕,“开征遗产税写入会议征求意见稿”的说法引起广泛关注。随着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全文的公布,悬念已经落下:报告并未提及遗产税。而早在1993年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就提出“适时开征遗产税和赠与税”。今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财政部、人社部三部门《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也提出“研究在适当时期开征遗产税”。
北师大中国收入分配研究院副院长刘浩,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教授分别发表了看法,他们认为:
遗产税没有写入报告不等于不改革。开征遗产税能一定程度上提升财政收入,可以彰显社会公平,所以不应当完全以征税额的多少来衡量其开征的必要性。
对于我国财富占有的不公平,对于富二代的食利与寄生性,对于利用财产、垄断等谋取市场特殊地位的行为,都必须加以限制和调节,这也是遗产税等财产税的功能。
纳税人权利得到保护需要一定的代价。国家法律保护了死亡者将遗产遗留给继承者,并保护其产权,继承者自然应该缴纳部分税收作为代价或补偿。
民众普遍对遗产税有误解,认为每个人都要缴纳遗产税,其实遗产税是一个小众税种,只向高收入人群征收,而不向工薪阶层等中低收入群体征收。
遗产税作为国家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工具。在收入分配差距扩大的条件下征收遗产税,从某种程度上能缓和社会矛盾,延缓低收入者的不满心理。
遗产税在世界各国税收中占比很小,一般不超过2%,征收遗产税并不能大幅度提高国家的财政收入。因此,开征遗产税的象征意义大于实际意义。
11-2300:04上海商报
我国明年将降低部分商品进口关税
22日在沪举行的“2013中国进口论坛”上,财政部宣布了明年关税调整重点内容,部分能源原材料、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的进口关税有望降低。
财政部关税司司长王伟说,2014年,我国将进一步发挥关税调节对于促进进口、优化进口结构的重要作用,降低部分能源原材料的进口关税,缓解国内资源环境瓶颈压力;适时调整部分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关税,促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适当降低部分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用品以及与公共卫生相关产品的进口关税,改善居民生活水平。其中,将重点降低初级能源原材料及战略性新兴产业所需的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要的关键零部件的进口关税。
11-2409:45新华网
财税改革释放新动力--专家评说财税改革新看点
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从国家治理的高度来看待财政改革,其重要性大大提升。
财政是我国新一轮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领域。可以预见,未来财税改革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驱动作用将进一步显现,改革红利将加速释放。
在现行收支平衡的预算审批制度下,地方每年必须完成一定的税收任务,否则就会扩大赤字。而我国现行预算法规定,地方各级预算不列赤字。
这种“税收指标包袱”易带来预算执行“顺周期”问题:经济较热时,完成税收任务比较容易,财税部门倾向于少收点,藏富于民,民间钱越多,经济就越热;经济偏冷时,财税部门为完成税收任务倾向于多收点,就会收“过头税”,民间钱少了,经济就更冷。
对此,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指出,税收将不再是预算确定的任务,而是转为预期目标。
除此之外,《决定》还明确提出,加强对税收优惠特别是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规范管理,和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11-2404:45京华时报
税总:无房产税试点扩大消息 在等各方达成共识
23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主办了“国家治理现代化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座谈会。对于近日有业内人士称,在沪渝试点房产税的基础上,后续将在四个城市进一步试点的说法,来自国税总局房产税改革小组的官员均表示没有获悉这一方案。国务院法制办财政金融司一位有关负责人也认为,房地产税改革将不再是简单扩面试点的问题。
目前,2013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促进收入公平分配的财税法制创新研究》已获得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正式立项。项目首席专家、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大学财经法研究中心主任刘剑文分析,根据三中全会要求,房地产税改革有望在先立法的基础上,启动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四项税种的共同改革。
这一改革应是先对房地产税立法,而非简单修订现行房产税暂行条例,解决房产税开征程序正当性不足的问题,使推进的部门不再只是财税部门,人大也加入进来。作为一项直接增加普通纳税人负担的税种,在各方达成共识后再确定改革方向和步骤,并落地加以实施,而非继续简单扩大房产税试点城市范围。 看看 了解了解 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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