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珠晴岚 发表于 2013-4-23 23:00:34

回 阿九城 的帖子

阿九城: 哈哈,真不错,文章可到小小说发表 (2013-04-23 21:04) images/back.gif

真人真事、亲身经历。要能发表的话,九妹帮帮忙,在下请客。

把酒祝东风1 发表于 2013-4-24 06:51:26

不错!可以再加工加工到微小说发表。

把酒祝东风1 发表于 2013-4-24 07:18:07

这个“猪未批”,骗小孩子,用得着吗?!早要认出来,你就给他加上一行:“猪未批,牛批!”。看看谁比谁更牛

长汀烧火妹 发表于 2013-4-24 10:18:53

原来是朱未批啊

梦幻之乡 发表于 2013-4-24 11:11:10

支持原创!

梦里江南 发表于 2013-6-22 10:14:47

我听过70年代杀牛是要经过公社(相当于乡政府)领导批准的,某领导批示:同意宰杀XXX(领导签名)

星星望月 发表于 2013-6-23 12:22:33

朱未批朱未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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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完整版本: 代课生涯(一)朱未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