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地税 发表于 2012-12-18 12:47:52

下岗再就业,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84号)规定:1.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2.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除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外)、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4000元基础上上浮20%,即每人每年的定额标准调整为4800元。审批时限为2011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巴黎恋人摄影 发表于 2012-12-18 12:51:22

不错
谢谢分享

牧蚂人 发表于 2012-12-18 13:33:24

看看

屹立风中 发表于 2012-12-18 13:48:53

看看

王者归来 发表于 2012-12-18 14:19:26

不是说2万以内的就属于未达起征点,可以免税啊??

西门LHY 发表于 2012-12-18 14:29:48

谢谢分享

长汀地税 发表于 2012-12-18 14:49:45

税额与营业额是不同的,这里减免的是税款,未达起征点是指营业额,营业额是计算税额的依据,如果规模小,达不到起征点,也就不存在营业税及附加、个人所得税,也就不存在减免的意义。

纳税人是上帝 发表于 2012-12-21 15:44:03

回 王者归来 的帖子

王者归来:不是说2万以内的就属于未达起征点,可以免税啊?? (2012-12-18 14:19) http://bbs.ctw.cn/images/back.gif

          核定月营业额20000以内的属于未达起征点户,可以减免营业税、增值税及附加,基本上税费就免了。但只适用于个体。
   楼主发布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政策不仅适用个体也适用企业,对个体营业额在20000以上的,只要符合条件可以按此政策享受减免税。
   注意审批到2013年底,要办的要快哦!

嬛嬛 发表于 2012-12-31 10:47:49

极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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